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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印发《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(第二批)》的通知

    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5-04-18 14:23:10   浏览次数:2  发布人:e47c****  IP:124.223.189***  评论:0
    导读

    关于印发《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(第二批)》的通知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: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以及《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》有关要求,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,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转移便捷化,按照《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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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印发《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(第二批)》的通知

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:

    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以及《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》有关要求,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,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转移便捷化,按照《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固体函〔2023〕387号),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的试点单位情况,经审核,我部建立了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(第二批),现予印发(名单附后)。同时,终止《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(第一批)》中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试点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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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    2025年4月10日

    点击“阅读原文”查看《关于印发〈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(第二批)〉的通知》

    编辑 | 廉伟
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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